直击观湖街道:“六乱一超”整治进行时【龙华“执”播】
2025-07-25 21:15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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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观湖街道:“六乱一超”整治进行时【龙华“执”播】

深圳新闻网2025年7月25日讯(记者 吴臻 梁盈豪 杨雪敏 实习生 刘怡阳)强化城市“六乱一超”整治,有助于营造更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是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焕新城市面貌、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举措。7月23日,2025年第七期《龙华“执”播》开播,本次行动聚焦辖区“六乱一超”乱象治理。由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人员桂望、郭基恒带我们走进沿街商铺和集贸市场,依法开展“六乱一超”专项执法检查,人大代表邹永芳,政协委员陈港伦全称参与执法监督。

超市货物“越线”占道

龙华执法现场劝导除隐患

当天,执法人员一行来到观湖街道辖区内检查“六乱一超”情况,执法人员介绍,市容环境卫生是展示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也是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随着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残特奥会临近,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品质,全面展现深圳城市新风貌、新形象,各级政府都将市容整治纳为重点任务。根据“十五运”环境品质提升工作要求以及2023年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照职责对集贸市场及周边沿街商铺开展一次“六乱一超”专项执法行动。

“六乱一超”是市容秩序管理的重点,执法人员介绍,“六乱一超”乱象指的是我们执法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七类直接影响城市面貌和秩序的违规行为,具体包括:乱摆卖、乱堆放、乱张贴、乱涂画、乱挂晒、乱搭建、超门线经营。本次龙华“执”播行动主要聚焦“乱摆卖”和“超门线经营”这两类占道经营乱象。

执法人员一行现场检查位于观湖街道的某生活超市,发现门口存在超门线经营情况。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该超市门店外就是人行通道,货物堆放在门外会阻碍行人通行,属于违规外摆。

执法人员称,若商铺货物较多,建议商家优化一下店铺内的布局,提高空间利用率,也可以根据每天的销售量合理控制进货量,不要囤积过多的货物,以免出现货物放不下的情况。

执法人员随后告知商户超门线经营的安全隐患和影响,超出门线摆放的货物占了人行道的位置,阻碍行人通行,特别是市场的商品常常带有水和油,往往会有让过往的老人、小孩摔跤的风险隐患;同时影响市容市貌,外摆的货物与周围整体环境不协调,不利于城市街道的美观和整洁;露天摆放的货物暴露在大马路上,容易被污染,也会增加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风险。

执法人员称,为了满足商户需求并规范管理,街道依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在辖区范围内划定了5处专门的门店外摆点位,分别是:观澜天虹、观澜佳华领域广场、金雄达广场、锦鲤商业中心和千色新城商业街。有外摆经营需求的店铺经营者,可以向所在社区咨询具体的准入条件和申请流程。

疏堵结合治“乱摆”

荷叶榕市场成摊贩规范经营样板

随后,执法人员一行来到荷叶榕市场,对于路面上常见的“乱摆卖”行为,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堆放、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对于流动摊贩“乱摆卖”现象,街道并非简单地一禁了之,而是采取疏堵结合的策略。一方面,在乱摆卖高发、市民投诉集中的重点区域,会联合交通、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维护好市容秩序和道路畅通;另一方面,同样基于“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在辖区内科学设置了2处固定摊贩经营场所和9处临时摆卖疏导点。大家现在所在的荷叶榕市场,正是其中一处摊贩经营场所。

荷叶榕市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作为摊贩经营场所,疏导的核心就是把流动摊贩请进来、安顿好、管起来。荷叶榕市场优先吸纳周边区域原有的合规流动摊贩,符合条件的摊贩经过申请审核后即可入驻。在选址上,充分考虑了方便群众和布局合理。场所内科学分区,提供规范摊位和基础保障,让摊贩就近“安家”。

城市“小疙瘩”需共治

代表委员呼吁齐抓城市“小细节”

最后,执法人员总结到,本次聚焦“六乱一超”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场发现一家商铺存在超门线经营问题,已依法开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商家也立即配合进行整改。本次针对“六乱一超”的执法检查行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希望这些实实在在的样板能给大家提供清晰的指引。“六乱一超”看似是细节小事,实则如同城市脸上的小疙瘩、小污渍,放任不管会破坏城市的整体形象。治理这些乱象,是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创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的基础工作,需要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人大代表邹永芳呼吁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城市治理靠大家共同努力。

政协委员陈港伦呼吁个体户和商家配合街道改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等状况,最大限度减少市容环境负面影响。

普法小问答

Q1:有网友留言说自己也想摆摊,想知道哪里可以选位置?其他的摊贩经营场所和临时疏导点在哪里?

A:目前设置的另一处摊贩经营场所在新田社区宝地利百货,临时疏导点分别有景明路临时摆卖疏导点、河观路临时摆卖疏导点、盈丰路临时摆卖疏导点、粮食集团临时疏导点、深能源鹭湖科技园疏导点、中心公园停车场出入口、求知东路绿道口、和记仓储、下围工业区临时疏导点,大家可以根据需求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临时疏导点会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如要获取最新名单和具体地点,请联系您所在的属地社区工作站或拨打观湖执法队电话0755-28021410咨询。

Q2:居住小区附近的街上经常有餐饮店将桌椅摆出门外经营,还有些超市将商品摆出人行道,十分影响日常出行,请问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解决呢?

A:如果发现这些问题,一是可以向所在的社区工作站反映,由他们第一时间对店主进行劝导,引导他们按规定在店内经营。二是通过12345热线、民意速办平台等方式进行投诉,或者可以直接拨打观湖执法队投诉电话0755-28021410,我们收到投诉后会到现场进行处置。我们也建议市民在投诉时,最好提供详细的时间、地点、情况等信息,方便社区或者我们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

Q3:除了占道经营,其他“五乱”怎么罚?比如我在通道晾晒衣物被子,真的会被罚款吗?

A: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的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服以及其他物品。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关于其他四乱的罚款金额,依据《条例》第十八条,对乱堆放行为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依据《条例》第二十六条,对乱搭建行为按照占用面积处每平方米二百元罚款;依据《条例》第二十七条,乱张贴、乱涂画行为则按照每张张贴或者每处张挂、涂写、刻画处二百元罚款。

[编辑:彭桂红 陈苏雅] [责任编辑:单铭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