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 托底更牢靠 保障更有力 服务更周全
2025-06-10 07:06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深圳发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 托底更牢靠 保障更有力 服务更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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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5年6月1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深圳再次升级民生保障措施。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期实施,通过放宽认定条件、创新动态补贴机制、构建全周期保障网络等举措,为特困群体托起“稳稳的幸福”。

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惠及更多群体

《办法》明确将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中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拓展了无劳动能力认定的残疾种类和等级,将“60周岁老年人”修改为“60周岁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在“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认定范围方面,《办法》也进一步放宽门槛,将“本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财产符合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在监狱服刑的人员”均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将照料护理标准与市最低工资挂钩

《办法》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分全自理、半失能、失能三档精准保障:

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确定;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确定;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

从“物质供养”到“社会融入”

《办法》构建了“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教育+社会融入”的全链条保障:

在生活保障方面,为特困人员提供包括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水电、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供给等。

在照料服务方面,街道办事处应当就近安排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到供养服务机构并优先为其提供服务。各区还可将探索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家庭托养、寄养、社会助养、无偿或者低偿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等多元模式。

在医疗兜底方面,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对特困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100%的比例予以救助。特困人员每年可获一次免费体检。

在住房优先方面,将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住房保障特殊群体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尽发”。

在教育护航方面,对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大专)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在社会融入方面,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有需要的特困人员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服务。鼓励特困人员参加有益身心健康和力所能及的劳动,活动组织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报酬或者奖励。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建爱心深圳

《办法》鼓励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例如,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事业捐赠资金、住房、物资,为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等志愿服务;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把供养服务机构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窗口和青少年尊老助残教育基地,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大救助格局。


[编辑:黄春才]